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是我国最早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研究的国家级公益性科研机构。重点围绕农田污染防治、农业环境监测与预警、生态循环农业和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四大学科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应急性重大科技问题开展研究工作。全所现有6个职能部门、4个研究中心(包括8个创新团队)、2个支撑部门、1个所办企业。
本所设有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控制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农村厕所与污水治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农药残留)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与新西兰、芬兰和瑞典等国家建立多个农业环境技术联合实验室,在云南大理、山东庆云和湖南湘潭等地建有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拟招收博士后15人。现将有关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与创新精神;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已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年;
4.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CPCI-S、SSCI或CSSCI收录的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
二、招收需求
2023年研究所共有12个科研岗位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岗位信息请查看附件《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23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汇总表》。
三、招聘安排
研究所全年受理博士后进站申请,申请人可随时申报,有意者请直接与附件中相关负责人联系。
四、在站待遇
(一)基础待遇
1.综合收入不低于20万/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同在职职工,在站期间取得的业绩,按照研究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2.支持申请博士后有关专项经费资助;
3.提供单身宿舍或提供住房补贴2000元/月;
4.在站期间取得的业绩,按照研究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5.可解决本人及新生子女落入研究所集体户口;
6.获得院优秀博士后可优先留所工作,并可申请天津市相关补助。
7.业绩突出者,在站期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其他支持
1.符合条件者推荐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
2.条件优秀者可给予每人三年不低于90万元的资助;
3.符合条件者推荐申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优农计划”,入选者给予每人两年12-20万元的资助;
4.符合条件者推荐申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入选者给予5万元的资助;
5.研究所为博士后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欣 周莉
联系电话:022-23613820(传真)022-2361688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2023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23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aepi.caas.cn/xwzx/xwdt/693894e11d164b1ebb99b0dd9b9e662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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