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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田县教育教学研究室2023年6月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聘1名教研员公告

共招1人,1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截止日期:2023-06-14

工作地点:丽水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青田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心理健康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青田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中小学心理健康学科教研员1名,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岗位类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中小学心理健康学科教研员

事业编制

专业技术

本科:应用心理学(师范)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硕士: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心理健康教育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二、选聘对象与条件

(一)选聘对象

浙江省内在职在编教师,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名优教师;

2.地级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以上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工作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并有三年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的经验或主持心理辅导室工作经历(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证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等。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4日17:00止(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如下:

(1)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107264712@qq.com

(2)报名时须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

①2023年青田县教育教学研究室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

②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当前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代表性论文;

⑥外县应聘教师需提供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选聘计划数3倍的,会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直接入围面试。

2.面试形式为论文答辩、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计算方法为论文答辩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合格分数为7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以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选聘职数满额或确无递补对象为止。拟聘用对象公示后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选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4893(县教研室),0578-6822583(县教育局),0578-682227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78-6830329(县教育局),0578-676813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3年青田县教育教学研究室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x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6/2/art_1229428868_495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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