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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2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驻江苏扬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学院网址:http://www.tax-edu.net)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

5.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8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须在2019831日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一)报名时间

1.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81229日。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9289:0020181229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9299:002018123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3.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奖惩情况栏中,填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主要科研成果(结项课题、发表论文与刊物、著作等)、工作或社会实践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信息。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奖惩情况栏中填报海外留学院校所学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的材料如下:

1.二代居民身份证,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科目

1-2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试讲;3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科研成果考核;4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为文字能力测试和专业水平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60分。笔试专业内容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将在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http://www.tax-edu.net)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试讲、科研成果考核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确定进入面试和下一环节考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和下一环节考试。面试、试讲、科研成果考核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面试、试讲、科研成果考核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执行。面试、试讲、科研成果考核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考核)总分的60%,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2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试讲*60%

3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科研成果考核成绩*60%

4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最终成绩末位并列人员,按照权重最大的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报批备案人员。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将报批备案人员名单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与报批备案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苏职称﹝201118号规定定级聘用。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806670

联系人: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4-87806899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税务总局人事司010-63417515

江苏省人社厅025-83236075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20181123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单位所在地

其他说明

名称

单位类别

岗位编号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学历

专业及方向

其它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公益二类

1

政治学教师

专技

3

1:1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

中共党员。本硕博专业相近。

不限

江苏省扬州市

进编

公益二类

2

管理学教师

专技

2

1:1

博士研究生

行政管理

本硕博专业相近。

不限

公益二类

3

科研兼编辑

专技

2

1:1

博士研究生

经济学、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

本硕博专业相近,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论文。

不限

公益二类

4

信息技术

专技

2

1:1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需要取得下列证书之一: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CCIE(思科认证网络专家项目)、OCPOracle数据库认证专家)、CCISP(注册信息系统安全专家)。

不限

合计

9

注:学科专业名称参照国务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和《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具体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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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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