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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2019年公开招聘28名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关于我校公开招聘接收毕业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hmudq.edu.cn/xxjj.jhtml)。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单位

合计

应聘科室代码

科室

所学专业

学历

人数

岗位

备注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人文社会科学系

15

DQ101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教师

中共党员

DQ102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教师

中共党员

DQ103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教师

中共党员

DQ104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教师

中共党员

DQ105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马克思主义哲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教师

中共党员

DQ1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法规教研室

思想政治教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

教师

中共党员

DQ1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法规教研室

法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

教师

中共党员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学工部

13

DQ108

ƒ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音乐学/行政管理/医学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3

辅导员

中共党员

合计

28

 

 

 

 

28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425分及以上,日语、俄语60分及以上)或同等外语水平;

 

(四)无任何犯罪、受处分记录;

 

(五)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

 

(六)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具有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七)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八)高层次人才或急需人才等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五、招聘程序

 

(一)单位及专家推荐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或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此外,应聘人员还需三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322--20194416:00时;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网报初审

 

时间:2019323--201948日;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学校可根据岗位的需求紧缺程度决定该岗位是否继续招聘。

 

3.现场资格审查及提交详细应聘材料

 

时间:2019410

 

网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预约ƒ€对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持预约单(截屏打印或拍照均可)在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哈市本地应聘人员应由本人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应聘材料;

 

外省市应聘人员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进行函报,函报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主楼114办公室,邮寄截止时间为201949(以邮戳为准);同时,函报的应聘人员须于49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r@hrbmu.edu.cn,对函报事宜(姓名、EMS单号、函报原因等)进行说明。应聘材料原件待现场考试前交学校人事处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ƒ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研究生导师、4)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5)工作单位主管领导(后四者任选两者即可);

 

3)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现场确认时单独上交;

 

5)应聘人员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必提供项);

 

6)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从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8)如应聘人员已取得《报到证》,须提供取得当前最高学历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非应届人员必须提供);

 

9)外校应聘人员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必提供项);

 

10)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œ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使用A4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10项复印件按1-10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3-10项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主要从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思想品德、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

 

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在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1.学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2.我校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20197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的同时攻读研究生;如果选择来我校工作,须由攻读研究生院校的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校工作。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校本部人事处联系方式:0451-86661657,hr@hrbmu.edu.cn

 

大庆分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459-815321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联系电话:0451-86624134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网报入口

 

附件: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毕业生专家推荐信

 

来源:

 

http://hr.hrbmu.edu.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74:2019&catid=34:2010-03-14-1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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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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