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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营山县2021年4月公开考核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四川省营山中学校等8所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营山中学高中教师2名:历史1名、生物1名;

营山二中高中教师1名:语文1名;

营山职高中职教师2名:计算机1名、机械专业1名;

化育初级中学初中教师1名:历史1名;

希望初级中学初中教师1名:心理健康1名;

城北实验学校初中教师1名:英语1名;

云凤实验学校小学教师1名:语文1名;

城守一小小学教师1名:数学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并完全符合《营山县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应聘的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在20217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202181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营山县域内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高校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有调整,报考者需提供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明。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见附3)。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21417(星期六)9001400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一运动场集中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2021417430扫码下方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tatic.e21cn.com/tools/file.ashx?id=ad6e437d7feb16906b56e0ac93cb179c

 

报名者于202158当天18: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预计于20215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学科教学技能水平等。由评委根据应聘人员报考学科现场命题,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委现场打分。考核满分100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考核得分为去掉评委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分相加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结束后可自行离开,等候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837769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8213850(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营山县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营山县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415

来源:

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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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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