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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2021年7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若干意见》,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管理岗位1名。

()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热情、积极,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11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726

2、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7561741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高校人才网,报名表必须以word格式。

(二)综合测试

1、区委党校对报考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综合测试。

2、按照综合测试得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北党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体检和考察

1、考察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负。

2、体检结束后,区委党校将对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材料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告在江北党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录用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说明

1、编外人员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一年),工资待遇按江北区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此次招聘。

3、拟录用人员因不能按时体检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各种原因影响录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咨询电话:陈老师,89185533

5、本公告由江北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江北区委党校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

202171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bjb.gov.cn/art/2021/7/12/art_1229105199_58931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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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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