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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公费医学生考核招聘13名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9-18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巫溪县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面向巫溪县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我市为巫溪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人数

本次拟招聘人数共13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巫溪县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8人;

2、我市为巫溪县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5人。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917,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918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按相关定向培养协议约定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    、报名时间:2021918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02室)。

3、资格审查及领取《考核通知书》: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于报名当日在报名处领取《考核通知书》,按《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

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人力社保障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集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 --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巫溪县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视同试用期,不再实行试用期。我市为巫溪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县域内平行交流。巫溪县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需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我市为巫溪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需在本县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 --人事招考栏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三)现场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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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qwx.gov.cn/bm/xrlsbj/zwgk_68174/fdzdgknr_68177/zkly/202109/t20210914_9714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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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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