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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网2022上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系列活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次)

发布时间:2021-10-21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10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校(院)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第三批次)。我校(院)除本次开展的招聘外,还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及待遇表见附件5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突出政治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涉及5个岗位,全部为教师教育类。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教师岗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含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010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5103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次)》(附件1)和《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第三批次)》(附件3)。考生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以报考相关岗位,并以我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检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1.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官网(http://dwdx.xjbt.gov.cn/)。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网上报名

81110:001031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81110:00103119:3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116日—1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线上面试。

(四)体检

118日—1114

(五)考察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拟聘名单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我校(院)官网公示。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资格、到岗后资格复核、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考生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官网(http://dwdx.xjbt.gov.cn/)查询《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次)》(附件1)和《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第三批次)》(附件3)。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固定电话:0994-56777160994-5677835

2.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文件名称:姓名+报考部门+岗位代码+高校人才网)打包发送至邮箱:136027748@qq.com

1)填写《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第三批次)》(附件2),打印后手签名字扫描为PDF格式。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报告。

4)《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第三批次)》(附件4),打印后手签相关信息扫描为PDF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8)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审查原则。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考生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审查结果。

如符合报考条件则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参加面试,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在邮箱中进行回复。

(三)面试

1.此次面试采取线上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其中:15分钟的试讲时间,试讲主题、内容由面试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可使用PPT等展示工具;5分钟的答辩时间,考官提出专业问题由面试人员作答。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于面试结束后由考生在当地有相应资质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各体检项目的体检结果后签署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对确定为吸毒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在与考生签订《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第三批次)》(附件4)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和委托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考察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主要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等,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官网(http://dwdx.xjb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由我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国家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工资及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七、监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45677839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15分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官网(http://dwdx.xjbt.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考生应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56777165677835

附件:

1.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次)(附后)

2.202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第三批次)

3.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参考目录(第三批次)

4.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第三批次)

5.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及待遇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202189

 

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次)

序号

主管师市、部门

部门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招聘

人数

岗位

类别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学位

政治面貌

资格证书

要求

岗位

类别

备注

1

兵团党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

6600202201

兵团党委党校

1

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硕士及以上

不限

教育教师类

免笔试

2

兵团党委党校

管理学教研部

6600202202

兵团党委党校

3

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财政学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

教育教师类

免笔试

3

兵团党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

6600202203

兵团党委党校

1

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法学

硕士及以上

不限

教育教师类

免笔试

4

兵团党委党校

行政学教研部

6600202204

兵团党委党校

1

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行政管理

硕士及以上

不限

教育教师类

免笔试

5

兵团党委党校

行政学教研部

6600202205

兵团党委党校

1

专业技术岗位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方向:应急管理)

硕士及以上

不限

教育教师类

免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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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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