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区师资力量,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麻章区将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30名,分设2个专场。其中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教师50名,岭南师范学院专场招聘教师80名。招聘单位为麻章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湛江市麻章区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岗位出现缺额,将在岭南师范学院专场中组织招聘,具体缺额岗位将在2023年5月26日公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和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见《湛江市麻章区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3届毕业生,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处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编在岗教师。
5.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共1天,2023年5月18日9:00-17:00止。
2.报名地址:华南师范大学校园或附近。(具体时间、地点于5月16日在麻章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岭南师范学院专场
1.报名时间:共1天,2023年5月27日9:00-17:00止。
2.报名地点:岭南师范学院田径场(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同场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已签约的不能参加下一个场次的招聘。
2.赴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岗位要求取得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最终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4.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该项指在专业目录中未能找到所属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五、初步筛选
1.面谈:考生须参加面谈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语言表达、专业水平等情况。
2.面谈同时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
(1)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必须为本人证件照,打印一份并手写签名盖手印)。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2023届非师范考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表(须盖教务处章)、个人获得的院校级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及奖学金证明、党员证明、双学位证明等(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
(4)2023届师范考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表(须盖教务处章)、个人获得的院校级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及奖学金证明、党员证明、双学位证明等(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证明、师范生教学职业能力测试考核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学职业能力测试考核通知及附件中的相关专业证明)。
(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报考人员,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提交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上述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序并装订好,用纸质文件袋装好,在文件袋上写明“在读学校+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名称+联系电话号码”)。
经面谈及资格审核综合评分,综合考量,择优遴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公布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具体地点等有关事项于报名结束次日公布。
七、领取面试通知书
确定为面试对象的,须于面试当天按规定时间、地点按预分组报到,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不按时报到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八、面试
(一)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面试时间、地点:2023年5月19日在华南师范大学(或附近)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岭南师范学院专场
面试时间、地点:2023年5月28日在岭南师范学院(或附近)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形式:采用说课的形式。
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前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仅提供粉笔和黑板作为辅助工具)。
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成绩60分以上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名次
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签约对象。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官评分高低确定成绩名次。
九、签订协议
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须在面试结束次日上午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承诺按时到岗并在麻章区教育系统内服务不少于3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区教育系统内交流。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因考生放弃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人选。递补体检对象须于面试结束次日下午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如招聘岗位仍出现缺额,将安排在其他场次招聘。
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
十、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十二、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
十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华师专场招聘的递补期限截至2023年5月25日,岭师专场招聘的递补期限为公示期满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五、其他事项
1.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区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报名及面试(核验身份和上课时须摘除口罩)。
2.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均在麻章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麻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电话咨询:0759-3587681,咨询时间为:5月5日-5月16日(工作日)9:30—11:00、15:0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监督电话:0759-2733985(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湛江市麻章区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湛江市麻章区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湛江市麻章区教育局
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jmazhang.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1758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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