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桐教[2023]1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下同)劳动合同制教师80名(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8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桐庐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但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18—35周岁(1987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15日期间出生),下列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1)在桐庐县公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6月15日之后出生);(2)有区(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或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6月15日之后出生)。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先报名,但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本县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注册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时-2023年6月15日11时
资格初审时间(含审查不通过改报时间):2023年6月6日10时-2023年6月15日16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125.124.24.208:8211
考生首次进入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系统后签署考生同意报考承诺书,上传考生证件照片后进入“我的报考信息”页面,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并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转成PDF格式)。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
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的考生无法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等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修改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2.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另行通知
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且因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如仍不符合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人事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24日,具体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相关信息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人事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同一幼儿园的开考岗位有效报名总人数不足20人的,可直接进行面试。同一幼儿园的开考岗位有效报名总人数20人及以上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和入职查询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进行折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在桐庐县公办幼儿园从事专任教师工作年限长优先(报考岗位所在幼儿园从事专任教师工作年限长优先)。
4.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递交附件2中的材料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组织笔试的岗位,如有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5.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6.入职查询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入职查询人员,入职查询根据《关于推进杭州市中小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检发办字[2021]108号)实施。经入职查询,发现有不宜从事教师情形的或放弃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入职查询。入职查询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7.公示和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入职查询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人事信息”板块和“桐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与相应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管理。
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被批准录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相应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入职查询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桐庐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经考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在面试结束后建立编外幼儿教师人才库。在下一轮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发布前,且最长不超过一年(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若出现劳动合同制教师减员情形,可从人才库中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入职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录用手续一般在寒假或暑假办理。
四、待遇与保障
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管理事项按《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总额列入县财政预算,年人均薪资约为9.5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且视情逐步提高。教育局根据办园等级、目标管理考核等,统筹后核拨到幼儿园,各幼儿园按教育局的指导意见和各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发放。
五、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初审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县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4.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229137242/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人事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w.net.cn/)公布为准。
5.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者,录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未如期取得的不予录用。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89545459、89545456(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附件1:桐庐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xlsx
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docx
桐庐县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onglu.gov.cn/art/2023/5/30/art_1229254255_4169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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