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考核选调教研员3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额:中学语文、中学化学教研员各1名,以及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调对象
省、市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相关学科教师或教研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观念正确,热爱教育教研工作,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能胜任学科教研员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学教研员须具备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数学教研员须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学语文教研员须达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年龄至45岁。
5.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教育教学成绩优秀,应聘者近5年至少获得2次以上县级荣誉或1次以上市级荣誉或2次以上市级本学科专题讲座或1次以上省级本学科专题讲座。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近3个学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和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选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应聘者于2023年7月24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发至邮箱1729308592@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需提交《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教研员信息表》(见附件1)及所在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教育教学业绩荣誉证书等扫描件一套。(同意报考证明可延至考察前提供,其余材料扫描件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
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名额形成竞争态势方可开考,未形成竞争取消选调岗位。
4.资格复审:考核当天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线上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
(三)考核
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成绩于考核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考核总分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前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单位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选调工作自觉接受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社局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调工作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2031187、18683288758(市教科所)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029520(市教科所)
0832-2038485(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
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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