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厦门医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三所医学类本科高校之一,也是闽西南唯一的医学类本科高校。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898年在鼓浪屿设立的厦门医学专门学校。学校传承“德厚立人、术湛立业”的校训,凝练并弘扬“阳光、大气、善良、感恩”的校风和“忠诚、团结、实干、创新”的学风,以培养“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对单位尽责、对患者尽心”的“四尽”医学人才为目标,立足厦门、面向福建、辐射全国,致力于为医疗卫生行业、生物医药和健康服务产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
学校位于被誉为“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厦门经济特区,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教学和科研设备先进,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完备,生态校园、智慧校园和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显著。校园占地520亩,二期规划用地365亩,目前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4亿元,图书馆藏书近65.9万册,电子图书达56万种。学校师生数已达万人。
师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医护员工2778人(含2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420人,有博士学位119人,硕士学位2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4%;有正高职称81人,副高职称1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3.6%;另有外请教师1400余人。学校聘请著名呼吸病学专家、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为呼吸疾病研究所名誉所长、附属第二医院名誉院长。学校共有47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青年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厦门市“双百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厦门市杰出人才、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厦门市拔尖人才、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厦门市台湾特聘专才、厦门市杰出青年、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等人才和荣誉称号。
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先后获得一批国家级、省市级教育教学荣誉和成果。国家级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实训基地3个,全国健康服务类、养老服务类示范点各1个,国家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成果奖1项,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6本。省级包括教学成果奖4项,本科教学团队2个,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立项建设专业12个,实验教学中心9个,一流课程34门,精品(在线)课程11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2项。市级重点专业5个。2018年以来,在第四、五届全国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2项;在2021年全国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获三等奖;在福建省第四、五届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特等奖2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在2021年福建省首届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专项奖3项,成为全省唯一包揽三项专项奖的学校;学校三度获“最佳组织奖”。
科研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现有国家CMA认证的分析测试中心1个,省级科研平台6个,市级科研平台3个。2016年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基金等各类科研立项646项,横向课题72项;获福建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及厦门市医学创新奖等成果;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174项;发表自然社科类和社会科学类论文1856篇。
医教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建有2个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1所教学医院和91个校外实训基地。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学校按照不同的人才层次在安家费和租房补贴等方面给与相应的待遇(详见《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引进人才补贴的规定(试行)》(厦医委[2022]18号))。具体如下表:
项目人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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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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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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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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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
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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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国家级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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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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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进人才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引进人才计划条件者,我校将协助其申报并给予相应津贴和配套。如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双百计划”等(国家、省、市相关引才政策可查看
http://www.irencai.gov.cn/zcxx/rczcsy/)
2.引进人才可依据《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一次性申请补贴: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
3.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22年版)认定的A+、A、B、C类高层次人才,还可分别享受10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和130万元的购房补贴。
4.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经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认定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后,可享受留学人员生活津贴(2000元/月,最长计发5年)。
5.国家级高端人才、创新团队或其他特殊急需人才可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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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省部级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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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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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市级高端人才,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博士教授且主持过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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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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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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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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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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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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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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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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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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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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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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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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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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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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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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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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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类别的认定标准参考《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2年版)。
(三)引进人才如未享受过住房货币化补贴、房改房、保障性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符合厦门市有关规定的,还可享受厦门市住房货币化、房改房、保障性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四)如在厦已购房或已享受到住房政策的人才,不再享受学校的租房补贴。
(五)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同管理,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引进的人才在学校的服务期限至少为十年。
(六)引进人才在服务期限内要求调离学校的,要根据已服务时间比例退还学校为其提供的安家费(已物化部分应全额退回)等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调离手续。
(七)夫妻双方均符合我校引进人才条件的,夫妻双方均享受安家费,租房补贴由层次较高的一方领取,不重复享受。
(八)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博士,凡符合规定要求的,来校工作后即聘为相应的岗位。
(九)学校为应聘人才提供3天免费住宿,应聘人才被录用并来校报到后可报销一次来校面试的国内往返路费。住宿费和往返路费参照《厦门医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十)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补贴金额为人民币,均为税前补贴,工资薪酬为税前标准,包括工资、津贴、奖金、公积金和各类保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
(注明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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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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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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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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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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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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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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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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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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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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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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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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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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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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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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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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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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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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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化学类;
2.博士研究方向与分析化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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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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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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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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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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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化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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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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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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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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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学、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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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化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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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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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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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化学、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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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须为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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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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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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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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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药学、海洋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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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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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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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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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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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须为中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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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分析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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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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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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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分析学、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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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须为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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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药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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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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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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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化学、药学、海洋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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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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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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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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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眼视光学、光学工程、眼科学、眼视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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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毒理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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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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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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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基础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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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原料合成研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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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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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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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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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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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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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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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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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
2.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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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微生物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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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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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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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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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
2.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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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统计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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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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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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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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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
2.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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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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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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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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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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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
2.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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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毒理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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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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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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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毒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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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
2.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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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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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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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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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生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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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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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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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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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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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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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所学专业须为临床医学类;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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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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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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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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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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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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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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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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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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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础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分子生物医学、化学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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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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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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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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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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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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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网址:zp.xmmc.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联系电话:0592-6365052邮编:361023
联系人: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