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教师2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应聘,详见学校人事处考核招聘公告。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条件要求 | 备注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学科专业条件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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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专任教师 | 2 |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 | 1302音乐与舞蹈学 1351艺术 | 合唱指挥、舞蹈方向教师各1名。 合唱指挥方向需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本、硕所学专业均为指挥或合唱指挥;2.参加省级大学生基本功大赛或大学生艺术节获三等奖及以上。3.本、硕任意一个阶段须为专业音乐院校或双一流院校毕业。 舞蹈方向需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专业舞蹈比赛(省级政府、省级舞协)获三等奖(铜奖)及以上;2.本、硕阶段所学专业需均为舞蹈、舞蹈学或舞蹈表演专业;3.本、硕任意一个阶段须为专业舞蹈院校或双一流院校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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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按一级学科(4位代码)设置的专业要求,均包含其下属所有二级学科专业。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学历学位条件、学科专业名称等须与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
(二)报名要求
将《个人简历》(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截图的学籍证明,或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证明,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通知考试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综合技能测试(①舞蹈专业:基本功展示、技术技巧组合、表演不同风格作品两个。②指挥专业:自行准备一首乐队指挥曲目、一首合唱指挥曲目,一首钢琴曲目(肖邦练习曲以上难度水平),一首自弹自唱或声乐作品(风格不限)。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复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说课5分钟,讲课15分钟,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课题自选),复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复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考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2.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7-2568083(西华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4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1-个人简历.docx】
附件【附件2-西华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附件3-西华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综合考察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usic.cwnu.edu.cn/info/1045/90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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