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根据各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备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具体以《2024年塔城地区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法律专业;
(2)有政法工作经历者;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者。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塔城地区检察系统基层检察院已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线上和线下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7日北京时间18:00前)。
3.报名方式:
根据各院实际,采取线上和线下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备注。
(1)线上报名时需登录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官方网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下载2个附件《塔城地区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塔城地区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统计表》(附件3),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填写完成后将2个附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以“姓名-岗位-联系方式”命名),邮箱地址具体如下:
①塔城地区检察分院邮箱地址:tcdqjcfy@163.com;
②塔城市人民检察院邮箱地址:tcsrmjcy@sina.com;
③额敏县人民检察院邮箱地址:emxjcy@126.com;
(2)线下现场报名时需登录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官方网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下载《塔城地区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携带报名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及所需相关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各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登记,具体报名地点如下:
①乌苏市人民检察院: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776号一楼大厅。
②托里县人民检察院:托里县托里镇喀拉盖巴斯陶南路28号四楼401。
③裕民县人民检察院:裕民县巴尔鲁克东街8号二楼政治部办公室。
④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布克东街11号二楼201。
(3)相关资料包括:
①报名人员蓝底1寸免冠照片;
②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及所有材料复印件(彩色复印);
③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多次上传报名表的考生,将以最后一次报名表为准。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面试试卷:均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考点设置: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分别设置考点(塔城地区检察分院考点设在塔城市)。
1.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以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文字表达、工作常规内容等。答题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官方网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
(3)考试要求: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有特殊岗位需求的,相关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能力测试,经测试,同等条件下分数较高者优先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测试需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岗位描述”处)。
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公告。
3.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等。
(2)面试具体时间将通过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官方网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
(3)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三)体检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当日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官方网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六)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纪律要求、保密规定、检察业务知识和案件管理系统等。
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递补
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保障
按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塔城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01-6273640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检务督察部:0901-6233296
七、政策咨询电话
1.塔城地区检察分院:0901-6280907
2.塔城市人民检察院:0901-6281992
3.额敏县人民检察院:0901-3354011
4.乌苏市人民检察院:0992-8512731
5.托里县人民检察院:0901-3682055
6.裕民县人民检察院:0901-6522541
7.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0901-6710371
附件1-2024年塔城地区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xls
附件2-塔城地区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附件3-塔城地区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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