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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35名工作人员公告

共招35人,1个职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截止日期:2023-04-21

工作地点:吉安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为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3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选调。(200611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参加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三支一扶服务期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333130周岁以下是指199241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41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2年以上”即202141日前参加工作的。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420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需交纳报名费。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有关情况证明;

6)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可在423下午500前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

笔试时间:202357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人民政府网和永丰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6-2511709

附件:附件12023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xyongfeng.gov.cn/xxgk-show-31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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