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十五冶”)成立于1953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大型中央企业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建筑业、采矿业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拥有冶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和建筑工程双甲级资质、7项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21项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先后在全球30个国家建成各类大中型项目600多个,累计荣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300余项。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建筑业先进施工企业”“中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AAA企业”“中国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总部驻地武汉,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球一流铜冶炼工程企业、行业一流矿山综合服务商,湖北省BIM智慧建造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下设19家子公司、13家分公司、3家直属国外项目部。公司业务分布在4大洲14个国家,能为员工提供武汉、黄石、广州、沈阳、铜陵等国内多个城市和印尼、刚果(金)等境外工作地点。
现因中国十五冶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设分公司、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中国十五冶下设分公司、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岗位:不超过9名。
二、招聘条件、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较高,道德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2.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履职岗位所需的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监督控制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备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累计8年以上从事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经营等相关工作经历。
2.总会计师岗位人选,应当具有相当于科级正职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科级正职级岗位(满1年以上)和科级副职级或同等级别岗位累计任职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副总会计师岗位人选,应当具有相当于科级副职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在相当于科级正职级岗位任职的工作经历。
3.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等)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作为选拔任用的同等优先条件。
4.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禁止从业的情形,以及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1.在上级的领导下分管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单位会计工作。
3.研究制定本单位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内控责任,合理保证不出现严重内控缺陷。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4.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预算方案,并进行督促实施。
5.规范会计核算,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分析,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6.加强项目经营与成本费用分析,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7.及时评估监测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8.加强涉税管理,做好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合理纳税。
9.参与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10.负责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地点
境内:武汉、广州、沈阳、黄石、鹰潭、铜陵等
境外:刚果(金)、印尼等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24:00截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材料
(1)《中国十五冶公开招聘所属二级企业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排版模板见附件2)。
(3)1篇近三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个人工作能力、技能、主要工作成绩,竞聘优势,对竞聘岗位的理解和今后工作思路的阐述等,字数3000字以内。
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swydwzzb@163.com,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投递。
五、招聘程序及其他
1.本次招聘原则上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评、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党委研究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程序进行。
2.聘用人员职务试用期1年。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聘职;不胜任的,解除聘任职务,实行市场化退出。正式聘任后,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考核情况续聘或者调整。
3.公司将在资格审查后,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联系,通知下一步流程。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最终结果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报名者本人的,视同自动放弃。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录用后查实,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5.拟录用人选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1015237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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