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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岗(B类岗位)B001 面议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招1人
  • 硕士研究生
  • 扬州
需求专业(供参考): 法学,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截止日期:2024-05-11 2024-04-19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用人部门:纪委办公室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 需求专业(供参考): 法学,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岗位职责
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廉政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可以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人员未能如期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北京校区岗位的人员,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国(境)外大学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其他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
其他要求

报名材料: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将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扫描件。
考试相关事宜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电子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

备注:
工作地点在江苏省扬州市;经常外出执行工作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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