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校教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 面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8名工作人员公告
  • 招若干人
  • 本科
  • 大兴安岭
截止日期:2023-03-28 2023-03-20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服现役期满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
2.户籍:截止2023年3月23日前,本人或配偶(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岗位要求户籍。
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4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3月24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3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供职的人员;
(五)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被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期限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其他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3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8名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大兴安岭

竞争力分析

解锁详细分析
您与该职位匹配度: ***,已超过了 *** 的竞争者,建议************
较低
一般
比较匹配
非常匹配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机关单位· 公立(国有)·

求职安全提示

求职过程中如遇到招聘单位有收费、指定医院体检等行为,请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请查看 重要风险提示

部分公告与职位内容由本站整理编辑,仅供参考。
请查看 本站责任声明

收藏 竞争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