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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海南省海口市 面议

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130名工作人员第一号工作公告
  • 招若干人
  • 本科
  • 海口
截止日期:2023-04-01 2023-03-22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据),在读生截至第七学期末(即大四上学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可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可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1年12月以前及2023年9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失信被执行人;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3.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其他要求

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130名(详见下表),其中省外3个考点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1至1-3)。

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130名工作人员第一号工作公告
海南海口

竞争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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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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