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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硕士)-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面议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3年“智汇湾区才聚黄埔”校园招聘435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 应届生
  • 招若干人
  • 硕士研究生
  • 广州
截止日期:2023-10-19 2023-10-11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其他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6.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考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8.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10.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计435名,在北京、上海、长春、武汉、长沙、广州设置考点。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3年“智汇湾区才聚黄埔”校园招聘435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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