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坐落于河南省洛阳市龙门大道813号,占地218亩,南倚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风景区,北靠洛阳市行政文化中心,西临龙门大道,东滨伊河。我院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洛阳市总工会管理,资产归属全国总工会,正县级公益二类,差额补贴的卫生事业单位,全国劳模疗休养基地,洛阳市城市区二级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工伤医疗定点医院,洛阳市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医院。
根据工作需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3名(彩超医师2名、内科医师1名),具体招聘录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常务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党办、纪检、医疗、护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长任主任,负责招聘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二、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专业、职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临床医师3名(彩超医师2名、内科医师1名)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
五、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岗位条件:
医师(彩超医师2名、内科医师1名):
(1)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毕业人员需参加完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考试合格),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
(2)能够熟练掌握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诊断及处理;
(3)具有心电图诊断基础,能够熟练掌握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心肌梗塞等心电图诊断;
(4)熟练掌握彩超影像专业;
(5)35周岁以下(主治医师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彩超、健康体检工作,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5月21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地点: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龙门大道813号)-行政办公楼1楼人事科。
乘车路线:乘坐53路、81路、60路公交车,龙门大道花园村口下车。
(2)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电子邮箱:sglrsk@163.com
联系电话:1523669710165990020
3、报名资料: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A4纸),或发送电子版至报名邮箱。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及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职称证等;
(3)个人简历1份;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
七、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在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与聘用
1、对面试通过的人员,按相应规定试用期满,通过资格及相关审查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未合格的,取消聘用。
2、试用期1个月,期间工资待遇按洛阳市最低生活标准发放。
3、签订聘用协议后,按洛阳市工资福利待遇,核定工资,并交纳五险一金。
有关招聘事项指定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9-65990020
监督电话:0379-6599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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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lyhero.com/news.aspx?id=3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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