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3人,主要从事执法辅助、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怒江本地户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道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含40岁),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四)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符合一项即可):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服从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吸毒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如: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8日(8:30—12:00,14:30—18:00)。
地点: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怒江支队政工科(泸水市大练地街道321号205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余老师、董老师,0886-3623217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告。
(四)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怒江支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原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并需携带原件审核;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面试测评及聘用
1.面试测评: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试测评。
2.确定聘用人员及聘用:按照面试测评分数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出现或经群众举报实有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停止发放工资并解聘。
七、聘用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参照单位规定,以及人社、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休假。
(三)其他福利待遇。因公出差,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出差补助和报销费用。
(四)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八、其他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怒江支队
2023年4月23日
附件: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怒江支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下载]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ujiang.gov.cn/xxgk/568806162/info/2023-217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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