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19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分为A、B、C三类专业技术岗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1.A类岗位。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19人。其中A1类岗位选调校级班子副职1人;A2类岗位选调中层行政人员3人;A3类岗位选调优秀学科教师15人。
2.B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公办中小学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且目前不在编教师40人。
3.C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其中C1类岗位50人,只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高校毕业生”指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C2类岗位50人,面向社会所有符合岗位条件考生招聘。
报考A类岗位考生免笔试只需面试,报考B、C类岗位考生须笔试和面试。A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2;B、C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3。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选调岗位A1类
须在办学规模9个教学班及以上的公办中学担任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管理工作累计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具有中小学专业技术一级教师职称,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者:
(1)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2)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优秀校长、师德标兵、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导师;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
(4)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5)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中小学)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省级及以上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
(6)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获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市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
(7)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仅限主持人)。
2.选调岗位A2类
须在办学规模9个教学班及以上公办中学从事管理工作(限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校长助理、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教研主任、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具有中小学专业技术一级教师职称,工作成绩突出,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者:
(1)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优秀校长、师德标兵、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2)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导师;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导师或成员;
(3)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骨干教师;
(4)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市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
(5)具备5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经验,且近5年内所带班级或学校德育工作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级(单位)奖励或个人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
(6)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中小学)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省级及以上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
(7)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仅限主持人);
(8)近5年所撰写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选调岗位A3类
须具有5年及以上(截至到2023年8月31日前)的公办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已获得中小学专业技术一级教师职称,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者:
(1)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名师工作室成员、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2)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育新秀;
(3)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段教学、“一师一优课”等)、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仅限主持人)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特级教师。
4.招聘岗位B类
报考B类岗位考生须具备3年及以上的公办中小学工作经历且不在编,并缴纳了相应阶段内3年及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学年计算。全日制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5.招聘岗位C1类
报考C1类岗位考生只限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6.招聘岗位C2类
报考C2类岗位考生是符合招聘岗位的所有报考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出国(境)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才可报名。
2.年龄要求:①报考A1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近五年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校长(书记)、名校长(书记)、优秀校长(书记)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4年5月6日以后出生)。②报考A2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6日以后出生)。③报考A3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以后出生);县(市、区)级认定的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成员,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育新秀,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6日后出生);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成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正高级职称教师、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6日后出生)。④报考B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以后出生);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育新秀、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段教学、“一师一优课”等)、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主持人)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及以上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6日后出生)。⑤报考C1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以后出生)。⑥报考C2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职数、教师资格要求及其他报名条件见《2023年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4.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凭证;暂未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岗位:
(1)在试用期内或定向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因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人员;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未合格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2023年8月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服务期内的定向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8)2023年8月31日以后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岳塘区区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五、实施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笔试(仅限B、C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考察—拟选调和聘用公示—录取。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xtyt.gov.cn)公布。
(一)报名
1.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A、B类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可委托代理人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103会议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A、B类岗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和资格审查。
(4)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4)、身份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5)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和招聘公告及岗位的相关条件,慎重、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或聘用资格。A类岗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B类岗位报名收取每人考务费100元。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2023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2张两寸免冠近照;③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④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⑦普通话等级证书;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仅报考A类岗位考生提供);⑨任教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其中,A类考生只提供附件3,B类考生同时提供附件3和《聘用合同》);⑩提供与报考类别相应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个人养老缴费明细,仅限B类考生);11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
网上报名:C类岗位采用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5月8日9:00-5月10日17:30。
(2)报名方式:
登录“人事考试考务服务平台”网址(报名网址在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布)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为无效报名,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只对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B、C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笔试考点、考室、座号及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B类岗位考生准考证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C类岗位考生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5月27日上午9:00。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考,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小学、初中教师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3.报名结束后,A类达不到面试1:2开考比例的岗位,B、C类达不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和招聘计划数,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高的选调或招聘岗位,并于5月12日前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因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或退还报名费。
4.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在2023年6月3日之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xtyt.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C类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提交资料并审查确认。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一张从报名网站打印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必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学历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且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对于2023年上半年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的处理办法,请参照本方案报考条件中资格条件第四条的说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尚未取得证的,可网上打印成绩单);⑤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和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其中报考B、C类岗位考生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A1、A2类报考人员面试方式为面谈,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A3、B、C类报考人员面试方式为试讲,其中,A3类考生相同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5人时,面试分两个环节,先面谈,再根据面谈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成绩即为最终面试成绩。
(1)面谈:分为本人述职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试讲:试讲备课30分钟,面对评委上一堂微型课(1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需另外进行4分钟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比40%),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公告》在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面试公告》。
特别提醒: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要求见面试公告。
(五)综合成绩合成、排名和选岗
1.综合成绩合成。A类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B、C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B、C类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3.选岗。按照选调和招聘(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对象。同一选调和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按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入围选岗对象及选岗时间、地点见《选岗公告》。《选岗公告》在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选调和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选调和招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选调和招聘单位及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岳塘区教育局或岳塘区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选调考生的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二历一身份等)进行考察,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等。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选调和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和聘用人员。拟选调和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xty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拟选调和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选调和聘用人选,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入职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对招聘对象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对本次选调和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选调和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选调和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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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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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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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5568379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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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0731-55568145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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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
0731-55579610
(举报电话)
|
附件:1.2023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2. 2023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 任教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docx
4. 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场报名委托书.docx
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nxtyt.gov.cn/17407/17408/17433/20551/content_1214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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