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实优秀师资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决定在高校设点现场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36名中小学教师和14名幼儿园教师,其中招聘研究生岗位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2023年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2022届毕业生。
其中:
1.中小学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非在职)和取得研究生学历的2022届、2023届毕业生(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
2.幼儿园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非在职)。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9:00--1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暂定广西师范大学或附近(具体地点于5月10日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公告)。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下载报名表,按要求提前填写报名表,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3,双面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盖教务处章,含有平均学分绩点或学分绩点及总学分);2022届研究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个人相关荣誉证书(若有)。
(5)奖学金证明、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文件或聘书、党员证明、双学位证书等(若有)。
(6)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7)考生承诺书(附件4)。
(8)相近专业报考依据等材料[若有第5点注意事项(4)所列情形需提供]。
(9)如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属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按以上顺序排序,统一用A4纸复印,证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附件2中专业参考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五、招聘办法
采用现场公开招聘的方式,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14-15日在广西师范大学(或附近)进行。
以上为初步安排,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将提前电话通知通过择优筛选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接听面试通知电话。
(二)面试办法和要求
1.面试初选。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提交的资料,根据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考生。若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面试(报考中小学校研究生岗位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签约对象。
3.确定名次
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在面试现场公布,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
六、签订协议书及选岗
确定为拟签约对象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承诺按时到岗并在坡头区教育系统内服务不少于5年并服从坡头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调整。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需选岗的,按照招考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现场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岗位。
七、体检
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坡头区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生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如电话不畅通或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方案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咨询电话:0759-3951719,
监督电话:0759-3950868。
附件1:2023年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x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坡头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tq.gov.cn/zjptjyj/gkmlpt/content/1/1756/mpost_1756855.html#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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