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较强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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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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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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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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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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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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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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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适应快节奏工作;
3.工作执行力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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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5点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扫二维码报名(见下方)。
四、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初选后,开展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体检、政审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工作地址:上城区清波街道辖区内
扫二维码报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zsc.gov.cn/art/2023/5/5/art_1497142_58986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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