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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港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公告

共招10人,7个职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截止日期:2023-05-20

工作地点:温州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为促进龙港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专场招聘会:520(周六上午)

(二)杭州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专场招聘会:另行通知

(三)浙江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专场招聘会:另行通知

(四)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专场招聘会: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详见《龙港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特殊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特性和复杂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人道主义精神,为人师表。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

()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培智)对口专业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康复岗位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教育管理岗位限定为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

2.年龄要求:专科学历应不超过25周岁(199811后出生),本科学历应不超过30周岁(199311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不超过35周岁(198811后出生)。

()有关说明

1.户籍不限。

2.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应于20237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康复岗位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放宽到2025731)。

3.华东师范大学专场优先录取,若华东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满额,不再组织其他专场招聘,招聘未满额则根据需求另行组织专场补招。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http://www.zjl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承办院校具体安排场地。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到设点高校现场或指定地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每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特殊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项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核、面谈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根据准入条件,经资格审核后,现场组织人员与报名对象进行面谈,审核确定考核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考核

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若签约现场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1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调动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赴其它高校提前招聘毕业生程序及要求同华东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发布。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62

监督电话: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0577-68580659

附件

1.龙港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2.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特殊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报名表.doc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51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jlg.gov.cn/art/2023/5/15/art_1229551151_4166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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