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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43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共招若干人,1个职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日期:2023-05-21

工作地点:漳州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漳州市首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997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753),注册资本9.91亿元,业务覆盖能源项目投资、城市供水(制水)、污水处理、城市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市政工程投资与管理、生态环境治理、汽车经销服务等,是漳州领先的城市运营服务商。

公司秉承“绿色生态,创新发展”的价值理念,以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为先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了新能源、生态环保、绿色建造、智慧水务、低碳出行和产业投资业务管理模式的“5+1”产业格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漳州发展通过做大做强新能源主业、发展厂网湖河一体化生态治理、拓展装配式建筑行业、完善直饮水等产品链条、搭建汽车后市场服务平台等途径,助推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型升级,在新蓝海中高扬风帆砥砺前行,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创新力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本次拟招聘22个岗位,共计43人。(详见附件)

(二)设年龄限制的岗位,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界限计算。

三、报名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52118:00

(三)网络报名材料: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身份证正反面;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证明,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等;4.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岗位工作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初审:对应聘者的报考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52318:00,应聘者可自行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若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352418:00内提交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审核应聘者应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六)应聘者提交的资格证书均需在202351日前取得。

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佐证材料不全,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形式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各岗位不设开考最低人数门槛。

(二)面试采用非结构化的形式,初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复试,如末位人选出现初试成绩并列的,均一并进入复试。

(三)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若复试成绩出现相同的,采取加题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以最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企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六、政审

由公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或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职前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凡在招聘全程中,发现应聘者存在弄虚作假、作弊、隐瞒真实情况的,公司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三)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以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咨询联系电话:岗位1-20596-2969100

岗位3-80596-2121160,岗位9-130596-2593834,岗位14-220596-2671230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州发展党建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漳州发展2023年第二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ksbm.hxrc.com/PG/SHOW.ASPX?ID=10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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