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将2023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我校2023年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9个,均为非事业编合同聘用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
(四)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
(五)考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9日下午6:00,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通过“人员招聘系统”进行网报(点击报名),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在人事招聘系统的“简历附件”处上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
4.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络预审和集中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他专技岗位资格审查由学校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实验技术岗位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议推荐符合条件的资格人选,经学院党委政治把关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应聘者应提供安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通过“人员招聘系统”打印并签名)和有关证明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一般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确因工作急需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招聘比例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的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同时公布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简历状态显示为“未选”表示还没进行资格预审;“已选”表示已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表示未通过资格预审。
(三)统一考试
(1)其他专技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鉴于幼儿教师岗位定向招聘通过合肥市(含县区)人社、教育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公开招考的在聘人员或拟聘人选(含政府购买服务),不再安排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入围面试的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60%。
学校对入围面试人选集中进行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测试结果仅作为面试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2)实验技术岗位:
考试采取试讲(实验教学)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及应聘学科领域专业知识。学校对入围面试人选集中进行心理测试,具体要求同其他专技岗位。
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试讲(实验教学)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成绩合成时,笔试/试讲(实验教学)和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
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政审材料。对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工作由各单位和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招聘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无故放弃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
按照相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786168(人事处)联系人:冯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5630(纪委办)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农业大学
2023年5月23日
附件【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招聘计划汇总表.pdf】
附件【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招聘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招聘系统操作示意手册.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ahau.edu.cn/info/1117/100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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