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5月29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5月29日。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5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
(一)个人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启动报名程序,其中5月29日至6月2日为第一批集中报名时间,将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组织开展第一批考试。后续的报名和考试批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PDF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报名邮件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邮箱地址:gcqrmyyywk@163.com。
报名时发送的相关材料包括: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情况说明。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邮箱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此次招聘,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继续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报名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按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如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须高于8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若报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gchen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gcheng.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钢城区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钢城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报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gcheng.gov.cn/)发布。
八、其他
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75718013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77916711
济南市钢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3/5/18/art_34240_4793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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