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公益性省级农业科研单位,科研历史发轫于1903年,1959年正式扩建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力量较强、学科较为齐全、贡献和效益较为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省级农科院,成为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的龙头和支撑黄淮海区域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201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目前,全院拥有11个部门、21个研究单位和17处有指导关系的分院,设有1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万人计划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8人,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40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8人。2018年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我院主要面向支撑引领现代农业产业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建设八大学科群,主要研究领域涵盖山东乃至黄淮海区域农业发展所需的粮经作物、果树、茶叶、蔬菜、畜禽、蚕桑、资源环境、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微生物、农业生物技术、信息遥感技术、农业机械、营养与健康、农业机器人、花卉遗传育种等44个学科方向。建有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平台99个,其中国家级平台5个,部级平台48个,省级平台46个,数量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自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来,全院共取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2045项,省部级以上奖励923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3项。自1982年实行品种审(认)定以来,共有845个品种通过了国家或省审(认)定。
同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国际半干旱热带作物研究所等10多个国际组织和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俄罗斯、日本、印尼、英国、德国等国家的科研机构和国际半干旱热带作物研究所、欧盟药敏试验委员会、国际生物应用中心东亚中心等国际组织建立23个联合实验室;与苏丹、埃及、波兰等国家的科研机构成立6个联合研发中心。2008年我院成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有11个山东省引智技术示范推广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工作需要,以及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我院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农业科技等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saas.a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专用邮箱:nkygkzp@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按要求以压缩包方式发至电子邮箱,附件一般不超过5MB,以“岗位名称-姓名-应聘单位名称-高校人才网”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栏,例如:“博士1-某某某-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高校人才网”,报名材料原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09:00—6月9日17:00。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签名的《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在站博士后应聘的,须提交含个人在站及出站时间等信息的证明;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附件5)、本人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或近3年的相关方向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中所填证明材料原件须在面试或考察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考察、面谈交流、专家评价、答辩、试讲的形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体检按招聘岗位等额组织,体检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531-66659335
监督电话:0531-66659352
报名邮箱:nkygkzp@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
附件5:相关证明参考模板.docx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aas.ac.cn/art/2023/5/31/art_169572_10318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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