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殡仪馆系台州市民政局下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业务洽谈1名、遗体化妆师3名、前台工作人员2名、司仪3名。
二、聘用要求
1、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心条件;
2、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岗位 名称 | 招考人数(名)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要求 | 备注 |
业务洽谈 | 1 | 台州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工作内容包含业务电话接听等,须懂台州方言。 |
遗体化妆师 | 3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民政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考虑。 |
前台工作人员 | 2 | 台州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须懂台州方言。 |
司仪 | 3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民政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考虑。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3日,应聘者可通过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的,须附应聘材料扫描件,邮箱主题注明:“姓名+应聘+报考岗位名称”。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包括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参加考试当天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合格者将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因遗体化妆师岗位对实际操作技能要求较高,考试采取面试加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流程先面试后实操,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择优录取,面试分与实操分各占50%;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动淘汰。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完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劳务派遣性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下岭村,邮编:318053,邮箱:tzsbyg@163.com,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6-82323893。
以上未尽事宜,以台州市殡仪馆解释为准。
附件:台州市殡仪馆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殡仪馆
2023年6月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zrc.cn/Article/Show/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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