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由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27.21亿元,总资产142.5亿元,信用评级为AA。开发公司现拥有子公司17家,具体负责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和投资建设、资产资源整合运营、投融资以及下属企业运营管理等。
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泰园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房地产开发、城镇化建设、旧城改造建设、道路、桥梁施工等业务,目前正在全力打造AA信用评级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一部副部长1名;
2.江苏泰园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融资专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报考专业的认定,以《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连同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及相关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95490465@qq.com。
2.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3年6月17日下午5:30(以报名邮件送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
(1)《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须附电子证件照);
(2)身份证扫描件;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扫描件;
(4)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表彰证书扫描件;
(5)相关任职文件、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需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予退回。
(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2023年应届生毕业生须在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面试
面试一共两轮,初试和复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知识结构、沟通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应聘者面试成绩情况考虑是否参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实际表现、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具体考察事宜按公司有关招聘考察程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发布”公众号、“泰州高新先锋”公众号、“泰州高新发布”公众号、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泰州人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开发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
六、薪酬待遇
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具体可电话咨询。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278039 13852675646杨女士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环溪路58号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开发公司6.14.xlsx
附件2:报名表(1).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cmc.gov.cn/art/2023/6/14/art_65790_3505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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