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公司石柱分公司现公开招聘3名禁毒专职社工,派往枫木镇、黎场乡、龙潭乡从事禁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一)枫木镇禁毒专职社工
1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文化且必须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禁毒工作。
(二)黎场乡禁毒专职社工
1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文化且必须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禁毒工作。
(三)龙潭乡禁毒专职社工
1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文化且必须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禁毒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专科文化);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禁毒专职社工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司法局拘留、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专职社工工作的。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为2023年6月14日。
6.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飞驶特人才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三、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1楼大厅。联系人:马老师,岳老师;电话:73318118。
报名时根据岗位的条件要求,持本人的相关证件(书)原件: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查验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通过飞驶特人才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招聘流程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飞驶特人才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考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其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通过飞驶特人才网发布,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飞驶特人才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包含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三项。体能测试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为不合格。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3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官网上公布。
(三)面试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凡应参加体能测试而未参加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以最后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待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先选择乡镇岗位,并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本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为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核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同时,考生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对被依法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飞驶特人才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石柱县禁毒办安排的相关乡镇工作(定岗定位使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试用期满转正后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待遇随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年限等动态调整。
六、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3318118。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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