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米,在青岛建设电影艺术产学研基地;馆藏图书98万余册;有15个教学单位,学校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建设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11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
建校65年来,山东艺术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应聘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sy053186522229@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高校人才网”(如“教师1+李某某+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2023.06+高校人才网”)。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材料须以PDF文件格式报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2)由本人签名的《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报名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5);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附件3),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翻译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个人简历及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采取专业技能(科研)测试、答辩、模拟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和综合素质水平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李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2229
监督电话:0531-8652233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艺术学院
2023年6月16日
附件【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第一批次博士).xls】
附件【附件2:2023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研究方向证明材料.docx】
附件【附件4:在职人员应聘介绍信.docx】
附件【附件5: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sdca.edu.cn/info/1035/26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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