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安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幼儿园园长一名、副园长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马安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一名、副园长一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园长岗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爱岗敬业,热爱幼儿教育,身心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健康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5年或在幼儿园园长岗位任职满2年及以上优先。
副园长岗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爱岗敬业,热爱幼儿教育,身心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健康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5年或在幼儿园中层岗位任职满2年及以上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党纪或单位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失信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园长工资待遇:年薪7万元+年终绩效。(含个人与单位应缴五险一金)
副园长工资待遇:年薪5万元+年终绩效。(含个人与单位应缴五险一金)
四、录聘程序
(一)考核
1、笔试:笔试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马安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2、面试: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根据岗位设置相应问题进行问答。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马安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
公示拟录取名单满7个工作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五、注意事项
1、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核。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
六、招聘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28日,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一寸相片、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至马安镇党建办,现场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8:30—11:30。
考核地点:马安镇中心小学。
笔试成绩公示:2023年7月4日—7月10日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马安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如有异议请径向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反映。
面试时间、地点:公示笔试成绩的同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马安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咨询电话:0752—3617398。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5012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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