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是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不定行政级别、不核定编制的事业单位,隶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实行企业化管理。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粮油质检工程师,培养方向为检验报告的授权签字人。
(二)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生物、农药学等食品检测相关专业,食品检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食品检测工作经验(研究生3年以上)并熟练使用色谱类仪器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职称、学历、工作经验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4、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惠州人力资源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30日。
(二)网上报名。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接受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惠州人力资源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为主题)方式发送至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Hzlyjczx@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00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甲子路123号惠州市储备军粮供应公司质检大楼内(联系人:吴春花,联系电话:0752-3897826;15219981244)。
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资格证书(所有资料均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3、全日制本科毕业人员须提供食品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果中途离开食品检测行业的从业者,必须提供2020~2022年度从事食品检测的工作证明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人员须提供3年及以上的食品检测类方面的工作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4、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四)考核
包括盲样考核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盲样考核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盲样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盲样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盲样考核
盲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包含两个考核项目:一是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占40分;二是结果的合理性,占6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盲样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盲样考核完成后由盲样考核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宣布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中心将向考生免费提供检测设备、必需的耗材和检测场所,主要考察考生的检测能力。资格审查期间将向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开放实验室0.5小时/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熟悉检测设备和检测场所。并向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单位购买不同浓度的三唑磷能力验证样品备考,考生随机抽取盲样进行考核,考核使用仪器为气相色谱仪,检测标准统一按照GB23200.116-2019(方法二)进行检测,考生自行下载和熟悉标准。
根据应聘者的盲样考核成绩,盲样考核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可进入面试环节。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未达到合格线,不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参照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生应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场宣布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成立考察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察不合格者,按参加体检顺序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惠州人力资源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与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现行的工资总额及工资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参照普通技术员标准年薪总额的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甲子路123号质检大楼
惠州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hz12311.cn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jhj.huizhou.gov.cn
邮政编码:516029
联系电话:0752-3897826
投诉及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52-2892691;邮箱:HZ2892691@163.com。
本公告由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
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盲样考核评分表
惠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2023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z12311.cn/views/portal/findnewscontent.spg?id=324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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