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编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强化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河南省2023年继续推进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1.22万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精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共同制定了《河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河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校要站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扎实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严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公开招聘纪律,严把教师招聘质量关,确保按期完成2023年度特岗教师招聘任务。
附件:1.河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2.河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河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2200名。具体岗位设置参见《河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上述招聘对象均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教师资格要求。报考特岗教师的毕业生均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即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持有高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低学段的特岗教师岗位。持有小教全科教师资格资格证书,对报考学科不作限制。应聘劳动教育岗位的,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对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不作限制。
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特岗教师,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日—5日。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zp.haedu.gov.cn/)。特岗教师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凡自愿参加河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的毕业生,需登录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办法,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特岗教师招聘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特岗教师招聘实行全程考生资格审查。在考生报考及3年服务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等,将取消其特岗教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河南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考生的毕业学校负责,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负责。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复审在面试时由各设岗县(市)组织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7月12日—13日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7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50分。笔试考务工作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7月25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各地确定的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9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各地根据考生的志愿,在省定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31日对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以登录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各地在考生面试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材料和照片(一式三份,要求与招聘系统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填写《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审核部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3.组织面试。各地组织面试时间为8月1日—10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或省辖市组织实施。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于8月中旬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中旬对社会公示。考生登录招聘网站查阅各设岗县(市)体检公告。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标准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
(七)拟定招聘人选。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在系统内提交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并填写相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等部门审核。
(八)岗前培训。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岗前培训由各设岗县(市)组织实施。
(九)签订合同。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河南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由设岗学校安排教学任务并进行日常管理。
五、特岗教师的管理、待遇及有关优惠政策
1.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特岗教师年工资性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的档案、户口等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有关优惠政策;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设岗县(市)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3.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管理体制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管理等有关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其他
1.各地在制定特岗教师招聘的面试考核、调剂递补工作方案及就业岗位分配办法时,要坚持同等条件下生源地考生优先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特岗教师个体家庭因素,优先安排到相对较近的乡镇学校或村小、教学点工作,引导和鼓励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继续任教。
2.做好“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签约聘用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精神,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为脱贫县定向培养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直接聘用为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内派遣至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3.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特岗教师的优惠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4.生源地考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有关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371—61172152
监督投诉电话:0371—6117215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oupo.xichuan.gov.cn/xcxjytyj/gsgg/webinfo/2023/06/16777468222842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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