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内江市第六中学拟公开考核招聘校医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考核招聘岗位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校医1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3.身体健康,能承担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好的适岗能力和潜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截止报名首日未满36岁的人员)及以下;
2.具有临床医学、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临床医学、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卫生系列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和内江六中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9:00—2023年7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登录内江六中官网(http://www.njlz.net/),在官网首页界面扫描《内江六中考核招聘校医报名窗口》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
3.资格审核
(1)在线资格初审
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结果于7月15日上午前通知到报名者本人。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7:30—8:30。
请考生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和学习或工作期间主要荣誉材料(2项以内)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核工作。
(三)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含专业笔试考核、面试考核)。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开考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
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兴隆校区指定考点
2.面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
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兴隆校区指定考点
备注:考核总分由笔试成绩(百分制折合占比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合占比60%)两部分组成,考生成绩于考核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学校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总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校医岗位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如系在编人员,须于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1份(模板见附件1),未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因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而出现空额的,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考聘单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该岗位其他参加考核的人员不递补。
(五)考察及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岗位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聘用工作要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第六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76304(童老师)
0832—2272181(吴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76105(驻内江六中纪检监察组)
0832—2107529(驻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证明》模板
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中学
2023年6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eijiang.gov.cn/njs/syryzl/202306/0ef0d051431a4dfaab93e34d064dd0e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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