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耕地保护监督、生态修复、土地市场调控、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征收征用等行政辅助及技术支撑工作。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单位自理。主要职责是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城乡建设提供规划设计服务,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三名”保护等规划的编制、研究与评估评价,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规划研究与评估评价,城市更新设计、乡村规划、建筑景观风貌设计与研究,交通与市政工程、地下空间、综合防灾等规划的编制、设计与研究工作等。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单位自理。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地理信息资源的集成、整合和服务,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维和服务,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的建设、运维和应用服务,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在各类调查、监测、分析评价和评估等业务中的应用等。
宁波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和海洋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地质环境站)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地质环境、海洋信息公开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海洋预警等社会服务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地质环境调查评估、矿产资源及海域海岛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地质环境要素调查监测与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海洋空间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海域海岛疑点疑区监测核查、地质环境与海洋监测观测网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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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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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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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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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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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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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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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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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自然资源
整治储备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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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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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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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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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土地征收计划编制、实施监管;土地征收政策研究制定,信访、复议、诉讼争议调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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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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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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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应届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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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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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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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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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政后勤、干部人事、信息宣传等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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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专业。
研究生专业: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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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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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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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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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
规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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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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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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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评估评价,城市更新与设计,乡村建设规划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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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一级学科。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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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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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届生,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本岗位的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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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
规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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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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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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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研究与评估评价,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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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一级学科、人文地理学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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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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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届生,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本岗位的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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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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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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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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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的交通、市政道路配合工作,交通规划设计,交通数据处理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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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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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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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届生,具有2年及以上本岗位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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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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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数据分析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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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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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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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自然资源相关支撑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开展数据开发和应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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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与工程、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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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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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应届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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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和海洋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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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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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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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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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海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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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地质、海洋科学、物理海洋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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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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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应届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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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职称、合格证明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至7月24日16时。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至7月26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4.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5.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至8月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至8月13日1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0,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不足以上人数的,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综合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和面试都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公告。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自然资源数据分析工程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初定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需采取笔试的岗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gj.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水平、应变能力、口头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仅采取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如有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排序;无笔试环节,或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到招聘指标数的3倍位次为止,以后位次人员不得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方式:
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13楼,严老师,0574-89284955;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B座6楼,周老师,0574-8918045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B座6楼,彭老师,0574-89180286;
宁波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和海洋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B座4楼,苏老师,0574-89284934。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4992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7/12/art_1229676737_4288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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