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评估,2021年学校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2022年获批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学校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学校有15个教学院部,44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7000人,教职工900余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比超过96%,高级职称人员达到370余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首批高端智库人才入库专家1人。学前教育教研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学教学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团队”、经济学院“数字金融教师团队”、会计学院“数智会计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立项团队4个。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坚持开放办学,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围绕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女子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博士)、辅导员岗位(博士)、编辑岗位(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编辑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1)高级岗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7月25日。
(2)博士岗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请将《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word版和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sdwuzp@sdwu.edu.cn或用人院部邮箱(见附件2)。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高校人才网(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管理1+**+博士+****+高校人才网”。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word版;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含正反面);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请提供《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所填信息的佐证支撑材料。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及博士岗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博士岗、高级岗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审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526132
监督电话:0531-865260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邮箱:sdwuzp@sdw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
2023年7月17日
附件【附件2:应聘登记表2023(请真实准确完整填写).doc】
附件【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7.17.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sdwu.edu.cn/info/1107/32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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