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79年,为全国26家省级规划设计院之一,2017年改制为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持有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城乡规划、建筑工程、风景园林、测绘、旅游规划五个甲级设计资质,市政工程、土地规划乙级资质,拥有工程总承包资格。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首批重点新型智库”“辽宁五一奖状”“辽宁省科技服务业领军企业”“辽宁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二十强”“AAA级信用企业”等一系列荣誉。
2020年4月公司成功入选“科改示范行动”,为全面推进改革进程,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工作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的必备条件
具体详见《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网学位证明、职称证及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从业表现材料(最近一次工作经历期间,加盖公章的从业表现推荐信或工作业绩扫描件,或提供从业项目招投标网上记录)等。
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专业-姓名),发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邮箱:lnghy_xz@126.com,或通过智联招聘网站投递简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3.简历收集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与应聘岗位进行匹配性筛选,择优选择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5.咨询电话:024-23860494
附件下载
01-1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docx
01-2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zw.ln.gov.cn/gzw/wzsy/tzgg/202307171907427947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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