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医院选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各专业高水平人才,具体情况见附件《2023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其中各专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不限于附件所列岗位,其余相关专业均可应聘,择优录用。
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之日。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7.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8.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受过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待遇
1.编制:事业编制。
2.薪酬:执行大连市相关规定。
3.安家费:符合医院人才高层次引进有关规定的可申请医院安家费≥40万元。若认定为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大连市安家费待遇(≥30万)。
4.科研启动经费:面议。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招聘公告通过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http://xhyy.dlu.edu.cn/)、官方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2.应聘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1月30日。我单位将于公告发布后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每批考核结束后落实拟聘人员的岗位即停止招聘,未落实用人的岗位继续招聘,直至报名结束。
3.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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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5.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医德及业务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医院审议。医院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7.人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入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9.办理调入。按规定,报中共大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维东,联系电话:0411-84369603(工作日8:00-16:30),联系邮箱:xhyy0411@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所有,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023年7月19日
附件【2023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xhyy.dlu.edu.cn/info/1054/3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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