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城县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范围
(一)职位:忻城县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1名、忻城县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1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对象:面向全社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包括非公企业)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9日后出生)。
5.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均计算至2023年7月19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具备以下3项之一即可)
1.曾经或现在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
2.在全国中小型企业(含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及非公有制企业)担任中层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企业领导成员1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8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8日在忻城党建公众号、忻城发布公众号、来宾人才网下载《忻城县2023年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将填写好的《忻城县2023年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现职文件、个人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到县“公选办”(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9号县委组织部702室)。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8日,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版(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县“公选办”邮箱(邮箱地址:xcxgxb2023@163.com);亦可以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邮编:546200,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9号县委组织部702室。
3.有关要求。(1)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书、任现职文件、个人信用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1张小2寸正面免冠电子版相片(蓝底,JPG或JPEG图片格式);(2)近三年工作总结,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任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
(三)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方式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得分高低,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选办”办组织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考察。县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任职。县“公选办”对拟聘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四、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薪酬为20万元/年,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余各项福利按国家政策及公司薪酬制度确定。聘任人员符合《忻城县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聘任人员的管理
(一)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由县委研究决定是否续任。
(二)以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参加招聘并被聘任的,其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调入企业的,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三)聘任的人员参照县委管理的干部进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机关单位任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请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已通过面试,但未被录用的报考人员,县“公选办”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安排到其他岗位任职。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其研究决定。
未尽事宜,请与县“公选办”联系,联系电话:0772-5512702。
附件1忻城县2023年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计划表7.19.xlsx
附件2忻城县2023年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7.19.doc
忻城县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6c6d2a02-ff4d-4bd4-a891-f9ad9ada85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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