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精神,吉林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吉林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凭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由我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08:00—8月9日15:00。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须填写《附件2:2023年吉林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发送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或护照)、个人简历、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毕业证(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硕、博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扫描件各一份。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高校人才网”)。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我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我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
考试成绩在吉林艺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我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艺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备案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艺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lart.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我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信息,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咨询电话”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本公告由吉林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联系人:何老师0431-85647725
王老师0431-85618282
报名邮箱:jlartrsc@163.com
吉林艺术学院
2023年7月20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吉林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
附件【附件2:2023年吉林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lart.edu.cn/info/1073/4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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