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事[2007]1号)、《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朝阳市直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朝阳市直卫健系统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其中:从业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或符合报考相应从业资格证的条件。暂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被聘用后2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从业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检验师资格等认定规定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朝阳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下午17时。
2.报名邮箱:cy2632123@163.com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送个人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1寸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从业资格证扫描件;邮件名称为“应聘单位及岗位+姓名+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或其它形式材料预报名的均无效。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5)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最迟应在体检开始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二)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应聘单位及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中规范的名称填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1:2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chaoyang.gov.cn/下同)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邮件发送成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网上报名结果,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已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设置的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以上试题全部为客观试题,考试时长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有小数点),未达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另行通知。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计划1:2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3年朝阳市直卫健系统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总成绩)。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可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2638181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21-2632123
附件1:2023年朝阳市直卫健系统医学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2023年朝阳市直卫健系统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chaoyang.gov.cn/html/CYRSJ/202307/0168992512889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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