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永平县城区学校和博南镇坝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计划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永平县城区学校和博南镇坝区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永平县城区学校和博南镇坝区学校除外)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永平县城区学校和博南镇坝区学校2023年计划公开选调教师41人,其中:永平一中高中部7人(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地理1人);永平职中3人(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永平县第一幼儿园6人(学前教育专业);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2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2人,道德与法治2人,历史1人,地理1人);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12人(语文7人、数学2人、英语3人);博南镇苏屯村完小1人(语文)。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教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①高中岗位:持有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任教岗位学科一致;②永平职中岗位:持有职业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任教岗位学科一致;③初中岗位: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任教岗位学科一致;④小学岗位: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任教岗位学科一致;⑤幼儿园岗位: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任教岗位学科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新录用的教师在乡镇学校服务年限满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5年(含服务期3年);委托培养、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8.已转正定级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9.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考试:
1.试用期未满的;最低服务年限不满的;国家出资培训,合同规定服务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形的。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及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不准调动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2023年永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五份、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一寸彩照(附电子版)一张、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公办学校在职在编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永平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872-6521891。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或重报。现任高中、初中教师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初中或小学岗位。②报名时,参加报考的人员提交的《2023年永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应有所在学校、中心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③报考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报名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二)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于2023年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永平县教育体育局领取。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8:00-9:30;
2.面试时间:2023年8月6日。
3.笔试及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
1.由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除因岗位取消改报外,一律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采取公开考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试讲)两个方面进行考核。笔试分数占综合成绩50%,面试分数占综合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折算后5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所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按1:3设置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考选岗位1:2初选进入面试考核。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折算后5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三)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永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调动。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确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永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考试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公开考试选调资格。
七、相关要求
(一)教师选调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70分,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低于分数线的不予选调。
(二)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调入人员与县教育体育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予调动,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调。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三)公开考试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四)考试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用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将对选调人员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县内选调的由原乡镇中心学校安排工作,县外选调的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到边远山区学校工作。
(五)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请与永平县教育体育局联系。该公告及考调报名表可在永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x.gov.cn/)查询和下载。
附件1:附件1:2023年永平县教体系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2:附件2:报考承诺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px.gov.cn/ypxrmzf/xxgkml/202307/ff8af652c3c9432fba535c1eaa0de7e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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