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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有编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121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类)公告(二)

共招若干人,8个职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报名方式:其他

截止日期:2023-08-07

工作地点:惠州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为优化惠阳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智造高地·活力惠阳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具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起点);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81-202387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扫描二维码进入“2023年惠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类)报名系统,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2023年惠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类)报名表》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报名;

5)广东省三支一扶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健局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官网后续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报名。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5.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831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事项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试题命制: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制。

3.笔试内容:主要考查医疗卫生综合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健局频道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健局频道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区卫健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组织。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1)面试试题命制: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制。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卫健局频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拟聘用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征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获聘人员为我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二)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三年),人事档案转递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期间,薪酬待遇参照我区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考取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三)服务期规定。聘用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不含规培时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递补规定。因应聘人员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区卫健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招聘周期。

(五)加分规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发布前,区卫健局将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考务咨询

惠阳区卫健局:0752-37277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材料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752-3768936

区卫健局0752-3355110

十、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1附件12023年惠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类)岗位表.xls

2附件22023年惠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类)报名表.docx

3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附件42023年惠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类)报名系统.png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uiyang.gov.cn/hzhywsjkj/gkmlpt/content/5/5045/post_5045024.html#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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