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镇街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夯实城乡火灾防控根基,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22]57号)和《重庆市铜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镇街消防工作站建设的通知》要求,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现有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范围
(一)应聘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服从安排;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7.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制表制图能力;
8.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及传染性疾病,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无纹身;
(二)有下列情况不得招录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受过违法违纪处罚的人员;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9.其他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审核及面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报名地点:虎峰镇应急办 联系人及电话:尤顺平17830301326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
(二)审核及面试
虎峰镇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由虎峰镇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其他事项
(一)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由虎峰镇应急办根据其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意见后报镇街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聘用对象后,由地方人才服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与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订立聘用及派遣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周期为2年。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用人员的待遇:工资等参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临工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铜人社发[2018]76号)中行政事务人员标准执行2500元/人/月,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为1360.5元/人/月(五险1060.5元人/月,一金300元人/月),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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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qstl.gov.cn/zkly/qtzkly/202307/t20230731_12198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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