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全市陆地面积1.13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大湾区面积的五分之一。下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个县区,设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常住人口606.6万人。
惠州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坚定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以及生命健康“2+1”现代产业集群。2022年,实现年度地区生产总值5401.2亿元,增长4.2%,增速居全省第1。工业总产值在2021年破万亿,在跻身广东省第五个“万亿工业大市”的基础上,去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11122.22亿元,同比增长10.1%。多项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是惠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实施、业务指导、教学质量管理、教师教研活动和培训、学生学科实践(含竞赛)、地方课程、教材教学资源的开发研究等工作。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教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力惠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惠州市教师发展中心)17名专职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备《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本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下,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应为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网上系统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初审→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报名者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查分→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待遇:获聘人员为惠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研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注意:因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研员若应聘到单位工作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三)签订在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发布笔试考试通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00:00时至8月16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即8月16日24:00时前),登录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的“‘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写资料真实性有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出现有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并在网上打印《“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管,面试前的资格现场验证中需提交)。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告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同时告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聘者在考试前登录“‘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笔试、资格验证需验原件)。
六、考试流程及相关安排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所有应聘者均需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及形式:
(1)除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外,教研员岗位“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教学基础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体育、音乐、美术等3个教研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知识及技能,分别如下:
①体育、音乐等2个教研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②美术教研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中,考场仅提供纸张,其余作画工具(如画板、炭笔、铅笔等)由应聘者自备。
2.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所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
3.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分,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准考证》。
1.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2.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应聘者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大一寸、蓝底),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包含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6)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7)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8)《报名登记表》所列课题、论文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9)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有关证明。
(10)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②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三)面试
1.发布面试通知:查分结束和现场资格验证结束后,结合招聘工作安排,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应聘者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2.考试内容及形式: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组织,主要考查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教科研素养、教育教研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提问方式进行。
3.有关考试时间说明: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成绩确认:面试成绩于本面试时段内在“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四)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1.发布时间及内容:于面试结束的第二天的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和入围体检应聘者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2.有关确定体检应聘者说明: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由惠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由惠州市教育局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惠州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完成考察程序后,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2023年9月30日前,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均需60分以上)。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签订在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赖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73,22607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邮编: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
(二)监督电话:
惠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2-2691522。
附件:
1.“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huizhou.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5053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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