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整体水平,打造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西青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的十五条措施》(津西党办发[2022]11号)和《西青区教育人才“12351”引育(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启动天津市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育人才。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的人员(含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需求岗位详见《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中学教师岗位人员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教育管理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其他要求参照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西青政务网、西青区教育信息网发布。考生从2023年8月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西青政务网:http://www.tjxq.gov.cn
西青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jxqjy.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2023年8月18日16:00。
2.报名邮箱:xqqjyj72@tj.gov.cn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家庭户口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人事档案存放地开具存档证明)(扫描件);
(7) 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学术、业绩佐证材料(扫描件):个人所获奖励及荣誉称号证书,参与教育教学讲座等学术交流情况,牵头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已结题课题相关材料,代表性论文、出版著作、专利及成果推广证明,学术、社会团体担任职务的证明、聘书等;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邮箱反馈信息,并保持申报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人岗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及岗位要求,并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政务网、西青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备案、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天津市和西青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根据《西青区教育人才“12351”引育(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文件精神,针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分层次最高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引进奖励。
五、纪律与监督
1.天津市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22-27392509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及不合格人员丧失报考资格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每个职位聘用前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西青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西青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申报表.xlsx
附件3:西青区教育人才“12351”引育(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实施细则(试行).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rss.tj.gov.cn/ztzl/ztzl1/tjrcgzw/gzdt/rcxqxx/202308/t20230811_6375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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